有緣成為一家人,朝夕相處,哪有不吵架的道理,吵了架又豈有馬上復合的理由。
日子比較難過的是,因為心裡不爽對方,彼此又同住一屋簷下,屋子就那麼小(縱使很大此時也不會覺得),走來走去哪有不相遇的可能,但就有辦法做到目中無人的境界(眼珠子見到仇人,但心中卻無此人的存在)。吵了架之後,會覺得屋裡可以說話的人變少了,還挺無聊的(其實是自己生氣不想講話),這時會覺得這種一個人的日子,還真不是人過的。
這應該是大多數人曾經有過的經驗,經過數十年之後,悟出了一個道理,人活著千萬別輕易動怒,傷身啊!
凡事往好的想,壞的事呢!時間久了也就習慣了,隨時自娛娛人,幽默點!彼此都投胎是人,沒什麼我比較好你比較差的分別心,各位看倌!您說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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